To die for = to live for
閱報時,偶爾會讀到一些人為救自己的子女,弄得遍體鱗傷。不過他們仍說值得。又有些人,為了救自己的寵物一命,同樣焦頭爛額,但他們也無怨言。旁觀者認為這是不幸,但我認為他們也算得上幸福:At least they have someone to die for。
有了To die for的對象,就有to live for的原因,同時亦有生存的樂趣。
這樣說會不會太悲觀呢?你可以說是悲觀,但試想想,若所有人都死了,只剩你一個在世界,你會怎樣?人生存就是或多或少為其他人。有人值得我為他而死,我為他而生存也會感到十分快樂。
Posted by at March 22, 2004 11:32 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