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RS的責任
昨天在新聞聽到楊局長解釋SARS沒有在社區傳染問題時,心裡十分不舒服。為何一個政府高官會說出這樣的說話呢?
明明當時是談論SARS,但自己卻說當時只說「肺炎沒有在社區傳染」,而不是說「SARS沒有在社區爆發」。這樣牽強的解釋也可以說出來,算是甚麼?甚是侮辱香港人嗎?算是不想負責任,想不了了知嗎?
那時自己說疫症未有爆發,就是害了人。這麼簡單的事實,任誰都懂。但我們的政府不單處事令人失望,連交代一件事,也弄得如此。他們算甚麼人呀?
到底楊局長說這話時,良知會不會責備他呢?到底他有沒有想,死者家屬及曾染病的人,今天感受如何呢?有良心的人,能夠說得出這話嗎?還要在正式會議說出。那你為甚麼要道歉呢?
我們的政府有如此表現,我們還可以寄望下一代如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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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
Posted by c_o at March 15, 2004 01:00 AM